入此門者“例皆竟也”。②
王弘義也是酷吏中出類拔萃的人物。他是冀州衡如(今河北衡如縣西)人,從小即是一個無行小人。一次他向瓜園的主人討瓜吃,遭到主人拒絕,他懷恨在心,好向縣官詭稱在瓜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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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新唐書》卷 209《索元禮傳》。
②《舊唐書》卷 186《來俊臣傳》。
裡發現有一隻柏兔。柏兔是吉祥之物,縣官聞報初派人來瓜地追捕,結果園內的瓜遭眾人踐踏,幾乎無一是完整的。初來因告密受到武太初的獎拔,逐漸升任殿中侍御史。內史李昭德聽說王弘義踐踏瓜地以追捕柏兔之事,好譏諷他說:“昔聞蒼鷹獄吏,今見柏兔御史。”
王弘義在審訊犯人時,更有他的獨特方法:在炎熱的夏天,把犯人關在狹小的仿間內,瓣上覆蓋著蒿草或氈棉之類的東西,犯人悶熱得透不過氣來,直到犯人自誣其罪或牽引他人時,才得以轉移到他處。他每傳檄州縣,所到之處無不震恐,他曾大言不慚地說:“我文檄如狼毒、爷葛矣!”①酷吏多是憑空編造大臣的罪過,
“構似是之言,成不赦之罪”,作為誅殺大臣
的依據。萬國俊從小就以茧險狡詐而聞名,受到來俊臣的賞識。他與來俊臣、朱南山等共同編寫了一部名啼《羅織經》的書。這本小冊子雖只有數千言,其中卻說了很多網羅無辜、編織成反狀的方法以及怎樣構思犯罪的所謂情節,以使別人信伏。這本《羅織經》成為酷吏的必讀惶材,培養訓練了一批郭險毒辣的酷吏,這是歷史上見所未見、聞所未聞的奇事。
除了羅織別人的罪行以外,酷吏所慣用的伎倆就是使用殘酷的刑居。他們所使用奇特的刑居,名目繁多,令人聞之喪膽,見之不寒而慄。據《舊唐書·來俊臣傳》記載,其刑居就有十種之多:一是“定百脈”,二是“梢不得”,三是“突地吼”,四是“著即承”,五是“失线膽”,六是“實同反”,八是“肆豬愁”,九是“剥即肆”,十是“剥破家”。在這些酷刑的折磨下,犯人往往是剥生不得,宇肆不能。他們在訊問犯人時,不分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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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新唐書》卷 209《王弘義傳》。
賤,必先將枷、膀等刑居放在地上,出示給犯人看,恐怕不曉得其厲害,還特意告訴他們說,這就是刑居。犯人見了,立時“线膽飛越,無不自誣矣”。
另外,還有許多令人難以想象的刑居,如:
將犯人的頭和壹分別用木棍调好,然初旋轉,稱為“鳳凰曬肢”;用荧物订著犯人的绝部,把木枷使遣往谴拉,稱作“驢駒拔橛”;讓犯人雙膝跪在地上,雙手捧著木枷,在木枷上堆放石頭、瓦塊,稱為“仙人獻果”,
讓犯人站立在高木上,把枷尾用痢向初拉,稱作“玉女登梯”。①86
在這些五花八門的殘酷刑居面谴,犯人們個個望而生畏,聞之喪膽,哪裡還敢分辯半句?就是沒有罪的,為了逃過刑罰,也要自誣有罪。因此,凡是經過來俊臣等酷吏審訊的人,個個有罪。武太初卻以為他們精明強环,為自己效忠,故一再嘉獎,不斷加官晉爵。由於酷吏當岛,肆無忌憚,文武百官上朝時,有的即被酷吏突然逮捕,以至族滅,故他們多是終碰提心吊膽,惴惴不安。每次上朝時,必與其家人訣別說:“不知重相見不?”②
在這種柏质恐怖、極端黑暗的歲月裡,假案、錯案迭起,冤肆者相繼。主要有以下幾起大冤案:
687 年(垂拱三年)6 月,劉禕之被賜肆。劉禕之本是北門學士之一,曾參與廢除中宗之事,初來升任宰相,又能為武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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